肃穆的法庭里,被告人席上的一排人泣不成声,刘某华等七人来自五湖四海,但因为传销,他们站在了同一个被告人席上。被告人刘某华、王某波、晏某、何某、李某灿、李某丽、郭某分别于2009年3月至10月间被诱骗到闽清城关从事以推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天狮”化妆品为名的传销活动,被骗入传销组织后他们不但诱骗亲朋好友加入传销,还助纣为虐的帮助组织管理成员发展下线,他们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5月4日,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对这一伙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七名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涉世未深掉进传销
“我们也是被骗来的啊…”。被告人何某是四川乐山农村出来的一个姑娘,2008年大学本科毕业后苦于就业的压力一直都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和许多人一样,何某也渴望着一夜暴富,梦想着出人头地,成为众人羡慕的焦点,以至于失去了判断力。
2009年9月,何某在网上偶然遇到大学同学曾某,曾某对其说她在闽清一个公司里上班每月能赚好几千元,知道何某还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就让何某来闽清介绍她到公司上班。面对着浩荡的毕业大军,有着这样的机会,何某感觉幸运之神正在眷顾着自己,却不知道自己正一步步的掉进陷阱。10月,何某就千里迢迢的坐火车来到了闽清,是曾某的朋友小杨来接的火车,之后就把何某带到了传销组织。“没料到,来到这里,就出不去了。”何某说,到了组织后,传销头目天天给他们上课、洗脑,向他们灌输“直销”能发大财,要尽可能发展下线。她这才感觉有点不对劲。“我感觉有点像传销,就想跑。”但组织看管非常严密,平时根本没有机会单独跟外界接触。一天天的洗脑,何某渐渐的被同化,就这么掉进出传销的泥潭中。
除了何某外,其他的被告人也都是如此,不是被自己的同学就是被自己的好友以各种各样的诱饵骗到了传销组织,但他们都被同化,深陷传销深渊,视传销为毕生的事业。
泥足深陷不能自拔
“我们自己也投了钱,也是想做点事业…”虽然几名被告人都是被诱骗来的,但在短短的两三个月时间,传销组织通过对刘某华等人洗脑、灌输错误的直销理念等方式让他们心甘情愿的为该组织服务,信以为真的他们为了加入该组织,不仅自己缴纳了大量的产品购买费,为了能得到更高的级别,更是自己掏钱以发展下线。
被告人王某波也是被同学诱骗到传销组织的。被洗脑之后他自己缴纳了大量的产品购买费并且积极发展下线而成为了传销组织中的一个小“家长”(业务主任),负责所属“家”的生活、住宿及日常事务,并带领成员到其他传销聚集点进行交流,为会员和新来人员上课,向其传授公司经营模式及以介绍工作、合作经营茶叶生意等理由将同学、朋友、亲戚骗来参加传销活动,并让被骗来的人员交纳2800元人民币购买“天狮”产品成为会员,再让成为会员的人诱骗其他人员来不断发展下线。为了防止新骗来的成员逃跑,他将自己曾经被管理的方法用上,不但安排人员对新成员进行跟踪、扣押手机、身份证,还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断绝与外界的联系,美其名曰是有利新成员收心便于快速融入组织。[page]
王某波等人沉溺传销的深渊不能自拔,还助纣为虐的帮助管理成员发展下线,把更多的人骗到了传销组织,如果不是被抓,也许他们还没有觉醒。
惊醒觉悟回头是岸
“如果不是被抓,我们还没有清醒…”法律意识的淡薄再加上传销人员拿捏准了他们赚钱的心理,对他们传授错误的价值观和金钱观,导致了被告人淡化了对自己行为性质引起的法律危害性的认识。直到案发后,他们才从一夜致富梦中惊醒。
被告人刘某华是偏远乡村的第一名大学生,走到如今的地步是他自己做梦都没有想到的。到了今天,对家中偏袒的母亲,负债累累供自己上大学的父亲,还有那希望他出人头地的乡亲们,他有的是无尽的悔恨和懊恼。被传销洗脑后,还以为传销自己一生的追求,原来这一切都是虚幻的,在关押的快半年的时间,他深刻的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我感谢公安机关对我的抓捕,也愿意接受法院对我判决,如果不是被抓,我还执迷不悟,还以为传销就是我毕生的事业,还不知道自己正一步步的走向深渊…”对法院的判决刘某华是心服口服,他决定从监狱出去后,要成为一名志愿者去宣传传销的害处,去现身说法,挽救更多像自己一样的人。
几名被告人都接受判决,决心好好的改造,让自己能够早日重生,也希望能通过他们的例子告诫来者,警醒圈中人。